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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 · 到期、行权与交收 ​

一、两个市场的到期日与行权方式 ​

项目ETF 期权(沪深)股指期权(中金所)
到期日到期月第四个星期三(遇法定节假日、休市日顺延)到期月第三个星期五(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)
行权方式欧式,仅到期日可行权欧式,仅到期日可行权
行权申报需投资者自行申报(9:15–11:30、13:00–15:30)实值自动行权,无需申报
交割方式实物交割(交付 / 接收 ETF)现金交割
交收时点行权日次一交易日到期日当日结算
未处理结果未申报行权的实值合约作废实值合约自动执行行权

二、ETF 期权到期日时间线 ​

时点事项需要准备
到期日前逐个检查近月持仓的实值/虚值状态持仓清单、标的收盘价
到期日 9:15–11:30、13:00–15:30提交行权指令(认购需资金、认沽需 ETF 份额)认购权利方:足额资金;认沽权利方:足额标的
到期日收盘后未申报行权的实值合约作废,损失全部权利金—
交收日(次一交易日)认购权利方交钱收 ETF;认沽权利方交 ETF 收钱账户资金/份额
交收日次一交易日行权得到的 ETF 可卖出—

申报无效的常见原因:

  • 认购行权但资金不足;
  • 认沽行权但标的 ETF 份额不足;
  • 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转入的标的不能用于当天行权交收;
  • 申报时间超出 9:15–11:30、13:00–15:30。

三、股指期权到期日时间线 ​

时点事项
到期日 9:30–15:15可提交行权最低盈利金额(低于该盈利水平的实值合约放弃行权)
到期日收盘后实值合约自动行权,按最后交易日结算价与行权价的差额现金结算
当日结算行权盈亏计入当日盈亏,缴纳行权(履约)手续费

行权最低盈利金额的作用:当实值金额很小、行权手续费可能吃掉收益时,通过设定门槛避免"行权反而亏钱"。

净持仓规则:同一交易编码下的期权持仓按净持仓参与行权或履约。若同时持有实值多空单使净持仓为零,可能双方均不行权(放弃),需要对冲组合在到期前分拆处理。

四、相关价格 ​

价格定义用途
权利金期权成交价格开平仓的现金流
当日结算价当日一定时间内成交价按成交量加权平均(或收盘集合竞价)确定计算当日盈亏、收取维持保证金
交割结算价现金交割品种(股指期权)专用: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 2 小时的算术平均价(保留 2 位小数)计算行权盈亏
最后交易日结算价看涨:max(交割结算价 − 行权价, 0);看跌:max(行权价 − 交割结算价, 0)计算行权盈亏

ETF 期权不设"交割结算价":其行权为实物交收,到期日标的收盘价仅用于判断合约是否具备行权价值。

交割价实例(中金所公告):2026-05-15 交割,IF2605 与 IO2605 交割结算价同为 4862.50 点;IC2605 为 8549.11 点;IM2605 与 MO2605 为 8698.85 点;IH2605 与 HO2605 为 2960.03 点。

五、到期日临近的价格与风险变化 ​

现象机制影响
时间价值加速衰减距离到期越近,时间价值减少越快(ATM 合约绝对衰减最大)买方持仓价值下降速度加快
Gamma 放大平值附近 Delta 变化最快实值/平值合约价格对标的波动更敏感,保证金也可能快速上升
流动性向近月集中交易与持仓集中在当月合约近月价差小,远月价差大
实值合约的处置成本行权与平仓两条路径费用不同需比较后再决定

六、到期日处理顺序(按持仓类型) 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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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值认购(权利方)  → 有资金则行权或平仓取差价;无资金则平仓
实值认沽(权利方)  → 有 ETF 则行权或平仓;无 ETF 则平仓
虚值认购/认沽(权利方)→ 平仓回收残余时间价值(若有);无价值则放弃
认购(义务方)      → 准备足额 ETF(备兑)或资金;否则提前平仓
认沽(义务方)      → 准备足额资金接货;否则提前平仓

七、ETF 期权与 ETF 现货的关系(行权后的持有成本) ​

认购行权后获得 ETF,交收日次一交易日可卖出;若长期持有,需考虑:

  • ETF 的买卖价差与交易费用;
  • ETF 自身的分红与跟踪误差;
  • 行权得到的份额与原持仓的合并计算(限仓与限购口径按合约账户与证券账户分别核算)。

试图用自己的方式,重新定义属于我的人生